今年以来,景谷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全县脱贫出列任务,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清除脱贫攻坚中的“绊脚石”,着力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确保全县如期脱贫摘帽。
始终挺纪在前、把监督放在首位,通过监督压实责任、推进工作。在安排部署上抓大不放小,既抓长远又着眼当下,既管全局又管局部,采取“点线面”结合,“上中下”联动的方式,使得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踪到哪里。县纪委、监委派出专人驻扎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监督检查,掌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基本情况;对项目、资金、效益落细落准落实进行监督,压实各乡镇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使监督工作贯通全县上下。
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一月一排查、专项纪律检查、交叉检查、乡镇划片区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发挥好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切实让监督“长牙、带电”;从细处重点监督、跟进脱贫工作推进滞后、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乡镇部门及环节。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带领4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问题较集中、群众反映问题较突出的区域片区,以不留死角、不留余地的态度,切实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1至8月,共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31次,随机抽查160户建档户。共排查发现问题431件,谈话提醒349人次,约谈函询122人,发出监察建议书26份,问责3个单位和25人,通报曝光3批次20人,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9件12人。通过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1319件,办结1315件。(李雨潇)